除锈剂M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
CHEMICAL SAFETY DATA SHEET
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化学品中文名称: |
除锈剂 |
企业中文名称: |
广州市海日清洗技术有限公司 |
企业英文名称: |
GuangZhouShi Hairi Chemical Co.,LTD. |
地址: |
广州市黄埔大道中路203号306室 |
邮编: |
510655 |
传真号码: |
(020)85690958-810 |
企业应急电话: |
(020)85690958 |
技术说明书编码: |
GZ-HR-RUSTREMOVER |
生效日期: |
2010年3月9日 |
第二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外观与性状 |
水粘性液体 |
气味 |
轻淡 |
熔点(℃) |
不适用 |
PH值(20℃) |
6~7(原液) |
沸点(℃) |
>2000 F |
20℃时的密度 |
1.12~1.13g/cm3 |
自燃 |
产品不自燃 |
爆炸危险 |
产品无爆炸危险 |
闪点(℃) |
无 |
水的可溶性 |
完全相溶 |
成分 |
独家除锈配方 |
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
危险性类别 |
非危险品 |
侵入途径 |
皮肤接触、眼睛接触、吸入、食入 |
健康危害 |
液体对皮肤稍有刺激;高浓度蒸汽或雾对眼睛有刺激;吸入高浓度蒸汽、雾后对呼吸器官有刺激,会产生头痛、头晕等症状。 |
环境危害 |
目前尚未收到对环境有影响的报道。 |
燃爆危险 |
非易燃品,避免与火焰、火花或高温物体接触 |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 |
用水和香皂充分清洗,涂调整皮肤的油膏,脏衣服须清洗后使用。 |
眼睛接触 |
用清水清洗15分钟,若眼睛仍感到刺激,应找医生治疗。 |
吸入 |
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,用毛毯等盖好身体,保温并保持安静,必要时找医生治疗;当呼吸停止或呼吸较弱时,松开衣服,进行人工呼吸。 |
食入 |
不要强行呕吐,应立刻请医生诊断就治。口腔内被污染时,用水冲洗干净。 |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 |
燃烧时有烟雾产生,对人体有害,避免吸入 |
有害燃烧产物 |
一氧化碳、烟雾 |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|
隔离火源处的燃烧物,用泡沫粉末、雾状强化液或碳酸气体灭火剂都有效。 |
灭火注意事项 |
灭火时不可用水柱浇射,建议工作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消防防护服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。 |
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 |
迅速挪开所有易燃烧物,堵住泄漏的地方;让人退离危险地带,危险区域的周围拉起围绳,禁止人员入内;准备灭火器材,穿戴好灭火用的防护用具。 |
消除方法 |
量少时,可用土、沙、锯悄、棉纱等吸干;量大时,用土围住,阻止流散,然后用泡沫灭火剂覆盖,回收到容器里。注意不让流入下水道、河川等,以免发生二次危害环境污染。 |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
操作注意事项 |
超量使用时,应在符合法定要求的生产厂、贮存地、使用场所使用,避 开烈日、火花或与高温物质接触的同时,不得任意散发蒸汽;采取防静电措施,工作服、劳保鞋等都使用导电性的;从容器中取出时,应使用泵,如使用细管,切勿用口吸;容器不能倒置、撞击,每次使用后应密封容器。 |
储存注意事项 |
应放置于阴暗处,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保管;避开与卤素类、强酸类、 强碱类、酸化性危险物在同一场所保管和接触;在保管场所使用的电器应为防爆结构,电器类应接地;保管时应有危险性的标示。避免热、火花、烈日及积蓄静电。 |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最高容许深度 |
2000mg/m3 |
监测方法 |
气相色谱法 |
工程控制 |
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 |
呼吸系统防护 |
通常不需要,为以防万一,使用防护口罩 |
眼睛防护 |
不刺激眼睛,MMTS=0.0.可使用安全眼镜。 |
身体防护 |
不刺激皮肤, PDII=0.9. 对皮肤无毒性, LD50>2,000 毫克/公斤。 |
手防护 |
PDII=0.9.对皮肤无毒害,LD50>2,000毫克/公斤。手套可以帮助保持自然水分。 |
其他防护 |
工作现场禁止吸烟 |
第九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稳定性 |
稳定 |
禁配物 |
强氧化剂 |
避免接触的条件 |
明火、高热 |
聚合危害 |
不会发生 |
分解产物 |
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 |
第十部分 毒理学资料
急性毒性 |
经口(拉德)5 g/kg (大鼠,吞食) |
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刺激性 |
轻度刺激 |
致敏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致突变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致畸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致癌性 |
国际癌症研究机构(IARC)将其分为第三类,对人类没有致癌影响 |
第十一部分 生态学资料
生态毒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生物降解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非生物降解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|
目前为止无此方面的报道 |
第十二部分 废弃处置
废弃物性质 |
参考相关法规处理 |
废弃处置方法 |
可采用特定的焚化或卫生掩埋法处理。 |
废弃注意事项 |
禁止抛弃,委托政府许可的专门处理机构 |
第十三部分 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 |
无 |
UN编号 |
无 |
包装标志 |
非易燃品 |
包装方法 |
小开口钢桶、塑料桶 |
运输注意事项 |
搬运时不要剧烈摩擦或摇动容器;陆地运送时,堆起物的高度不超过3m,并配备适合的灭火器材。 |
第十四部分 法规信息
适用法规
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02年11月1日施行)
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(198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)
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防治法(2002年5月1日施行)
◆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【1996】劳动部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.生产.存 储.运输.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
◆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(第170号国际公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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